自毁山林 竟拿死人顶罪
“检察长,您好!我是新宾满族自治县的一名普通老百姓,现举报新宾满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分局红升乡警务区某办案民警,其在办理一起滥伐林木案件中,以不予立案为由结束案件,徇私枉法……”2004年11月初,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收到一封落款为“百姓的心声”的匿名举报信,信的内容除了揭发个别人枉法,还举报新宾镇前进村的孙忠志、孙忠立和民主村的李福全用死人于欣的名字冒名顶替滥伐林木,希望检察院派人调查此案。
接此举报,检察院党组十分重视,马上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对此案的调查,调集渎职侵权检察科和侦查监督检察科的精英力量,组成联合办案组,立即开赴现场展开调查。同时与县林业局主管业务部门沟通,协助勘查滥伐林木株数,立木蓄积。
大家来到被伐林木区,映入眼帘的是滥伐林木后留下的树墩,它们显然已是千疮百孔,有的已经枯烂,有的长了蛀虫,这些仅有1米多高的树墩几乎都无法成活了。办案干警仔细勘查后,确认滥伐林木株数1000余株,木材蓄积88立方米。就在他们记录下这些数据时,看到一个树墩旁边站着一只小鸟,它拖着疲惫身子的无精打采的样子,使在场的人们不禁在心中燃起了一团怒火……这究竟是什么人所为?办案干警下定决心要把“凶手”揪出来。
昔日林场主 承认作伪证
在一些知情人不敢出面举证的情况下,案件在一段时间内难以取得进展。如何打开犯罪缺口,让犯罪嫌疑人浮出水面呢?就在主管检察长同办案干警仔细推敲案情时,“金国范”三个字闯进了他们的视线。
金国范,男,红升乡北蜂蜜沟村人,现年42岁,被伐的山林就是他从村里花1万元钱买下的。可是,后来他又将这片林子转卖给他人,他应当是这起案件的知情人。
检察机关迅速传唤金国范,然而,他找种种理由推拖到案的时间,在法律的尊严面前畏畏缩缩,更加引起了办案干警的警觉。一天,金国范终于有了动静,他托熟人到办案干警那儿说情:“开个绿灯!这次就放过一码吧。”办案人员见此情景,知道此人果然是个知情人。那么,他到底与滥伐林木案有怎样的关系?怎样才能引其接受调查、提供线索呢?办案人员在征得科长的同意后,故意让说情人捎信儿给金国范,让他宽心,并表示“没什么大事,先让他到案接受调查吧”。
做贼的人总是瞻前顾后,鬼鬼祟祟,忐忐忑忑。不出所料,次日,吃了“宽心丸”的金国范大摇大摆地来到检察院,主动接受调查,在他的口袋里还揣着1000元钱。“一定要手下留情啊,这个您收下!以后就多多关照吧!”他边说边把钱往办案人郑昭德的手里塞。郑昭德一番推让后,突然计上心来:不如先不露声色收下这1000元钱,以消除他的顾虑,再把钱交到院里说明情况,从而保证案件顺利进行。
办案人员通过调查,对金国范进行耐心的讯问,金国范开始仍然坚持两年前在公安机关的说法:自己是将山林转让给于欣,至于于欣雇谁伐林木,就不知道了。办案人员将走访群众取得的第一手证据拿出来故意旁敲侧击:“于欣是2004年9月12日死亡的,而当时山林还未被非法采伐,怎么能往于欣身上赖呢?”这突然一问,金国范紧张极了,心差点停止了跳动。在证据面前,金国范不得不交待自己在2004年9月4日将山林卖给外甥孙忠志、孙忠立和孙忠志的姐夫李福全三人,又由孙忠志雇工采伐林木的全过程,并承认自己在公安调查时做了伪证。
全家总动员 毁林为种参
原来,这1000余株被滥伐都源于一家人的种参发家梦。
2004年9月初,家住新宾镇前进村的孙忠志(现年33岁)、孙忠立(现年35岁)和居住在新宾镇民主村的姐夫李福全(现年39岁)三人找到了金国范(孙忠志的舅舅),他们知道金国范曾买下一片50亩的天然林,就位于北蜜蜂沟村白旗沟盘道上,于是表示要从金国范手中花1万元钱买下那片林子。很快,四个人就达成了共识,金国范答应将这50亩天然林以1万元的价钱卖给三人。
三人得到了林地,树木却遭来了厄运。9月中旬,三人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、未取得林业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,开始实施毁林种参的计划。先是每人拿出5000元钱,由孙忠志出面到沈阳人才市场雇佣几个身强体壮的劳力,然后数人来到刚买的北蜂蜜沟村盘道上的私有天然林地,动手砍伐林木开参地。不过几天的功夫,千株大树就倒在了阵阵的“轰隆”声中,那几天整个山林尘土飞扬,也引起了周围百姓的注意。
善良的百姓心疼这片林子,舍不得这株株“年轻”的生命落此下场,他们仿佛看到了树木的血液染红了小路……
百姓将此事举报后,孙忠志、孙忠立和李福全一下子慌了,三个寻思着,不如由孙忠志出面,去找他的舅舅——卖林人金国范和孙的父亲孙万义,尽快商量出一个应付的“良策”。几颗烟的功夫,他们终得一计:由孙万义执笔,写下一份“金国范将林地以1万元的价钱转让给于欣”的假合同。为了使这份合同更加逼真,孙忠志又找到已故之人于欣的父亲于忠东、于欣的妻子李鹤,要求其二人向公安机关出具假证,并将父亲写的假合同交给李鹤,答应事后定有回报。二人被孙忠志说服后,分别到公安机关出具了滥伐林木案是于欣雇人所为的假证。
老练狡猾的孙忠志考虑到假合同只有主证还不够,还需要旁证,于是又找到自己的朋友姜常茂、于显江,让他们谎称自己是于欣雇来的人,砍下千棵大树。孙忠志以叙旧为名,在饭店安排一桌饭菜。酒过三巡之后,孙忠志说明请二位的来意,看到二人有些犹豫,孙忠志说:“我保证没事儿,于欣已经死了,就说是替他做工有什么麻烦啊?”他又拍拍胸膛,“一切损失都包在我身上!”二人见状勉强答应了他的要求。事后,姜、于二人分别向公安机关出具了假证。公安机关根据上述证据,作出对于欣滥伐林木案不予立案的决定,于是此案不了了之。孙忠志暗暗窃喜,有了主证,又有旁证,就是神仙来了也难查出其中的隐情,心中的一块石头总算可以落地了。
三案犯落网 包庇者受罚
纸是包不住火的。检察机关办案人员手中已掌握了大量证据,在2006年1 推荐阅读:十元钱的嫁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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