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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恋奇案:谁该为婚外之性负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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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佚名 来源:本站原创 2007年10月12日 点击:
 
男方真的要逼女方生下孩子,再做一个亲自鉴定才不得不承担责任吗?

  汪敏华:还是一个证据问题,即便有证据,法院作出男方赔偿的判决,也是十判九不足,女性更重要的是好好保护好自己。

  洁蕙:看来自我保护中保护证据非常重要。最重要的是要看准人,看人的标准不是对方有没有名气,有没有财产,有没有地位,这一切与人品道义无关。

  专家点评

  民事审判活动的最大特点,就是在不违法法律规定的前提下,充分着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。本案中的陈怡发现自己怀孕后,便向刘凯提出结婚的要求,遭刘拒绝后,陈怡顿觉遭受了欺骗。这一点不能全怪刘凯,因为她与刘凯期间并未答成怀孕后就结婚的协议,刘凯没有违约行为。但当刘凯要求陈怡打掉胎儿时,他与陈怡答成了协议。即:先把孩子打掉,一切由刘凯来承担,过一阵就结婚。(本文来自好故事 www.egushi.com)

  可是,过了一个月后,刘凯却出尔反尔,翻脸不认人。陈怡为此起诉刘凯,要求他履行先前协议中的承诺,赔偿自己在流产期间的医药费、营养费、误工费等,完全是合理合法的,法院应予以支持。

  由于是口头协议,导致刘凯可以矢口否认。但这不妨碍法官根据两人曾同居和陈怡的交际圈一系列旁证,推断刘凯应承担的违约责任。在婚姻家庭领域,女性和未成年人都属于受特别扶助的弱势群体,法律的天平适度向女性和未成年人倾斜,完全是应该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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