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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姑娘告倒色狼洋老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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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郑毅 来源:知音 2007年10月18日 点击:
 
人民法院随后向段洛巴托所在国驻我国使馆通报了情况。

7月19日上午,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段洛巴托涉嫌强奸犯罪一案,当段洛巴托被带上庄严的法庭时,往日那种趾高气扬的神态没有了,如今他已经知道自己触犯了中国的法律,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。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,段洛巴托对犯罪事实不持异议,只是请求法庭对他从轻判决。

最后陈述期间,段洛巴托通过翻译向法庭表达了自己的忏悔之意,他称自己吃了不懂中国法律的苦头,低估了中国女孩为维护人格尊严所表现出的胆识和勇气。最后他请求法官转达他对受害人姜莉的歉意。段洛巴托还希望所有在华投资及经商的外国人,能够自觉遵守中国的法律,不要重蹈他的覆辙。

当天的庭审持续了一个上午,尽管案件并不复杂,但为慎重起见,法庭并没有当庭作出宣判。8月1日上午,苏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对被告人段洛巴托进行公开宣判。法院审理认为:被告人段洛巴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,采用暴力手段强奸妇女,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,应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处罚。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,罪名成立,应予支持。

关于被告人段洛巴托的辩护人提出段洛巴托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,要求对其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,经查,被告人段洛巴托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,且在庭审时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,认罪态度较好,可酌情从轻处罚。判决被告人段洛巴托犯强奸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驱逐出境。

姜莉和韦强获知段洛巴托被判刑后,压抑在内心的伤痛得到了缓解,韦强称赞女友做了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,是她让一名无视中国法律的外国老板受到了法律的制裁,使开放的中国赢得了法律的尊严,为中国女性赢得了名声。

一审宣判后,段洛巴托在法定上诉期内没有提出上诉,他对他的律师称:中国法官对我的判决我心服口服,中国女孩是好样的,我服了,不用再上诉。段洛巴托把比萨连锁店的经营权交给了儿子,法院宣判的15天后,他由上海登上飞机回国。在向送行的人告别时,段洛巴托满脸沮丧,毕竟这样的回国是不光彩的。

(文中除被告人外均为化名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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